
闽浙赣护林联防委员会第六联防区第51次会议在宁召开
会议认为,一年来,在上级联防委员会和联防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下,联防区各县(市)认真宣传贯彻《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防为主,积极联防,团结互助,保护森林”的护林联防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护林联防各项工作,在森林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维护林区社会秩序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促进了联防区的林业改革发展。据统计,一年来,联防区共发生森林火灾11起,受害森林面积119.5公顷,与2014年相比分别下降了45%和51.2%,未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护林联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护林联防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联防联心、团结互助”精神,在火源管理、火灾扑救、林业生产、林政管理、案件查处、纠纷调处、病虫害防治等方面加强信息沟通,增进交流与合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以管住管好野外火源为核心,全面落实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加强乡村二级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森林火灾扑救快速反应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原则,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收乱购木材、无证加工运输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珍贵林木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巩固造林绿化成果。要坚持顾全大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维护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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