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评选“五好文明家庭”(标兵)
2015
12/01
06:54
宁化县新闻中心
11月30日,宁化县妇联、宁化县委文明办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县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标兵)评选推荐工作。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参加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推荐)类别及名额为凡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居住1年以上,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记录的家庭,均可通过群众自荐、举荐或组织推荐参加活动。本次活动在选送市里的同时,拟评选县级“五好文明家庭”20户。
参加推荐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好;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好;学习进取,科学教子好;邻里融洽,友爱互助好;勤俭节约,热心公益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候选户评选条件:在“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五好文明家庭”标兵的评选要做到好中选优,所推荐家庭要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能够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已获得过省、市级以上(含省、市级)相关荣誉称号的城乡家庭,不重复推荐。所有候选对象均须送所在地计生、综治等部门征求意见,审核后的名单应进行公示。
本次活动由宁化县妇联、宁化县委文明办联合举办,由主办单位组成宁化县“五好文明家庭”评选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妇联。各单位、各乡(镇)将推荐名单登记表、协审表、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及反映不同场景的家庭生活照电子版3张(其中一张为全家福),于2015年12月5日前送至县妇联办公室。(刘才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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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才恒】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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