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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出台政策鼓励发展来料加工

2015
07/04
07:49
宁化县新闻中心

    6月30日,宁化县出台精准扶贫“家门口就业工程”来料加工项目补助办法,对来料加工企业或经纪人给予补助扶持。其中,对来料加工经纪组织带动贫困人口31人以上的,每年补助3万元。


    宁化是人口大县,劳动力资源丰富。来料加工企业风险小、门槛低、方式灵活,是实施“家门口就业工程”,推进精准扶贫、实现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的有效途径。为让难以外出就业的低收入农户通过来料加工实现增收致富,宁化县出台政策扶持来料加工企业或经纪人。


    来料加工补助对象为在宁化县城规划区外各建制村从事来料加工经纪活动业务的企业(组织)或经纪人。经纪活动可以是经纪人、来料加工企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和个人。补助对象必须属2015年新增的来料加工经纪组织,且能带动一定比例贫困人口就业,就业贫困人口以当年县扶贫办建档立卡数据为准;有固定的加工场所,员工需集中就业,集中就业人数达到30人以上,且员工每人年在岗必须达到6个月以上等。


    具体补助办法为当年被评选为优秀来料加工经纪组织的,一次性给予补助5000元。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来料加工经纪组织,根据其带动贫困人口就业人数情况,给予运费补助:来料加工经纪组织带动贫困人口6至10人的,给予每年5000元补助;11至20人的,每年1万元;21至30人的,每年1.5万元;31人以上的,每年3万元。在税收上,来料加工经纪组织按其实际缴纳税收(地方财政部分,不含附加税)计算,给予30%的综合补助。(刘才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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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才恒】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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