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县政府出台《乡镇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为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宁化县人民政府于近日出台了三明市首个《乡镇消防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有力推动了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科学细化考核内容,明确标准突出重点。《宁化县乡镇消防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宁化县消防工作实际以及当前消防工作发展需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职责、任务及分工,并将之作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为便于工作量化,《办法》制定了《宁化县消防工作考核计分表》,规定了每年1月底前对上一年度乡镇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明确了由县政府或县消防工作联席会组织公安、发改、监察、民政、财政、住建、文广、安监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暗访调查等方式,按照考核计分表进行量化评分。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工作情况、火灾预防、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情况、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等。
开展日常动态考核,切实强化结果运用。《办法》还指出了考核结果报告县政府审定后,向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扬,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经县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乡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按比例折算后作为各级各部门年度综治考评消防部分的成绩。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办法》的制定出台体现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消防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消防工作责任制。(李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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