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严查清明“公车祭扫”
2014
04/04
08:17
宁化县新闻中心
3月31日,宁化县纪委下发通知,清明节期间,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停放、使用登记等制度,除特殊工作需要外,要封存停放。
通知指出,禁止使用公务用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等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借车扫墓;禁止将公务用车用于接送子女、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通知要求,清明放假期间,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实行定点停放。单位有车库或有固定停放地点的,一律在车库或固定点停放;单位没有车库或固定停放地点的,应指定车辆停放地点。县纪检监察机关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公车停放情况进行抽查,凡事先未向县效能办报备的,且公务用车未停放在上报停放地点的,一律视为公车私用,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纪检监察机将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公车入库情况检查、对陵园和公墓停车场现场督查、调取监控记录倒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发现线索,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刘才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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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才恒】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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