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恶意透支近10万 锒铛入狱后悔晚
2012
07/16
06:25
宁化县公安局
“都怪我好逸恶劳,贪图享乐,认为信用卡的欠款不还,也不至于坐牢,我现在十分后悔。”日前,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关押在看守所的邹某说道。
7月2日,宁化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某银行报案称,有客户信用卡透支后拒不还款。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经过多方摸排,发现犯罪嫌疑邹某已经离开宁化县城潜逃至龙海市海澄镇。次日民警立即联系当地派出所,经过周密部署,办案民警在海澄镇一网吧内将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邹某当场抓获。
经查,邹某于2009年在三家银行办理了4张信用卡,通过提高信用额度,陆续大笔刷卡透支消费。截止2012年7月,邹某先后透支消费人民币近10万元,透支金额多用于赌博、娱乐、购买高档商品。在逾期3个月后经银行多次催收,犯罪嫌疑人邹某改变联系方式逃避催收,从此销声匿迹,银行方面在多方查找无果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民警提示:提前消费是信用卡最基本得功能,信用卡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即属于恶意透支,将遭受法律的制裁。(阴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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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阴祖强】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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