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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2012
06/19
00:09
宁化县新闻中心

 

    6月18日,宁化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巫福生,副主任张如梅、陈瑞镜,张金炎、张清祥,调研员居苏华和县人大常委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人数24人,实到22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决定任命张旭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巫福生向张旭同志颁发了任命书。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县法院《关于提请任免人民陪审员的议案》,会议决定免去阴晓琴、刘远新、张冬红等同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决定任命冯正泉、邓和奇等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朝利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曹坊、安远两乡设镇的议案》。据介绍,近年来,曹坊、安远两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较快,社会总产值、财政收入、人口等主要指标都达到了撤乡设镇的要求。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村政权体制,推进城镇化进程,曹坊、安远两乡根据县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现已做好撤乡设镇各项前期工作。

    会议认为,撤乡设镇有利于推进曹坊乡、安远乡的城镇化进程,有利于曹坊乡、安远乡经济和社会等各项事业进一步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会议同意撤销曹坊乡、安远乡设立曹坊镇、安远镇。会议要求,宁化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及时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协调和跟踪工作,圆满完成曹坊乡、安远乡撤乡设镇工作任务。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宁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草案)》、《宁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宁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县政府副县长陈朝利,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县人大副科以上干部,东南片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曹坊乡、安远乡有关负责人列席相关议题。(刘才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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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才恒】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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