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金首饰”?工艺品!
2012
05/08
08:07
三明日报
近日,宁化县工商局12315台工作人员先后接待了两位因轻信有人在街上散发的“电视购物”广告宣传单而上当受骗的老年人。
陈先生投诉称:他在街上散步,一名男子塞了一张“电视购物”广告宣传单给他,他看到上面写有“纯金首饰六大件”价格235元,心想这个价格能买到“纯金首饰六大件”挺划算的,于是按宣传单的账号汇了235元,一星期后,他收到一个包裹,打开后拿到黄金专卖店请师傅帮忙验货,师傅告诉他这不是“纯金”的首饰,而是普通的工艺品,这才发现上当受骗。无独有偶,一位刘姓老人也来到12315台投诉,称因相信“电视购物”宣传广告,花398元购买了一个香烟过滤器,收到后打开一看,发现只是个普通的烟斗。货款汇出后,拨打购物电话,语音提示居然:“您拨打的电话号码是空号”,因找不到被诉方而无法追偿维权。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街头散发的小广告,在选择“电视购物”时,应理性对待电视购物的名人效应、现场演示等,应当特别关注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应选择信誉佳并有合法手续的厂家和供货商家,不能盲目跟风、贪图便宜。同时,要记录下电视购物广告的电视频道和播出时间,尽量选择货到付款的购买方式。收货时一定要及时验货,不要先在送货单上签名。对存在瑕疵、损坏或功能不全的商品应予以拒收。若发现所送商品是“三无产品”,除拒收外还可向订购热线电话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退换货邮寄商品时要注意保留凭证,最好在问清邮寄的地址、所寄人员姓名以及退款方式后再寄回商品;已付款的商品要注意保留订货凭证,收货后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物凭证、订购单、正式发票及汇款单等,以便维权。 (赖向华 孙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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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赖向华 孙红玲】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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