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首推“家庭平安代表人”制度
2010
04/21
06:50
宁化县新闻中心
近日,为做好新形势下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宁化县平安家庭领导小组结合县情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全市12个县市区中率先推出了“家庭平安代表人”制度。届时将在城区主要街道进行大力宣传,同时在全县210个行政村中挑选出16个村做为首批试行单位。
所谓“家庭平安代表人”制度,即在全县每个家庭中推选出一名有一定文化、明礼诚信,在家庭中有较高威望和号召力的人,由村(居)民委员会把关,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平安代表人登记造册,指导培训,统一颁发《家庭平安代表人证书》。被评选的家庭平安代表人必须组织安排家庭成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搞好经济生产,做好自我防范;协调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代表家庭处理与其他家庭、单位等之间的矛盾纠纷;及时向平安中心户长、村组(社区)干部、单位负责人、包片民警反映治安信息、案件线索、矛盾纠纷信息,反馈对居住地社会治安的意见、建议。此次,宁化县推行“家庭平安代表人”制度,有利于提高村民创建平安家庭的意识和积极性,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促进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和维护当地农村的和谐稳定。
据悉,自2005年10月中央提出平安创建工作以来,宁化县积极开展了“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企业”等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创建活动,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得到自我化解、自我消除,不稳定因素消解于内部和萌芽状态,夯实了宁化县平安建设的基础。(伍传杰孙元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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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伍传杰孙元玲】 【责任编辑:张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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