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警惕“抢年”犯罪
2009
11/28
07:02
宁化县新闻中心
近日,宁化一些商住楼盘住户先后白天遭盗窃,岁末年初的盗窃、诈骗、抢劫等“抢年”案件日益凸显。根据往年宁化警情分析,“抢年”犯罪一般从春节前50天左右开始反弹,形成一段40天左右周期的侵财案件高发期。
“抢年”犯罪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入室盗窃和盗窃摩托车案件明显上升。发案地大多选择在居民住宅区、商场停车场以及街头巷尾等。犯罪分子通过撬门或撬剪防盗网入室,作案时段主要是傍晚至21时以及凌晨时段;二是户外盗窃警情回潮,主要是盗窃农村烤烟房电动机和工地钢材等等;三是盗抢犯罪的偶发性增大,有着“能盗就盗”、“能抢则抢”、“能骗则骗”的“捞一把”特征,具有明显“抢年”侵财犯罪特征。
对此,宁化警方建议,各公安派出所要即时向辖区单位和群众通报治安情况,提醒广大群众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地的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摸排,从中挖掘情报信息,抓获罪犯。针对户外侵财犯罪明显上升势态,重点加强对重点时段及地段巡防力度,以打促防,打防并举。同时,春节期间,各商业场所和金融网点的安全防范,针对人流量增多情况,在经营场所开展打防工作。(曹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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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瑞兰】 【责任编辑:张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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