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由裁量权不再“自由”之后…
一
日前,宁化县林业局林政股纠正了一起不符合《宁化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行政处罚。
原来,该县淮土乡隘门村张某滥伐松树
这是宁化县从今年1月1日起规范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以来,县林政部门把关纠正的第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县林业局林政股负责审查林业行政案件的副股长廖先金说:“限制自由裁量权后,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空间变小,有效地避免了轻案重罚、重案轻罚、同类案件不同罚等合法却不合理的现象。”
二
“处罚决定作出后,我接到为巫某求情的电话不下10个,但我都凭着《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顶住了压力”,宁化县林业检查站站长伍小兵说。
伍小兵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对无木材运输证非法运输木材的,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罚款。《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对30%以下罚款这一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其中规定对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
“规范自由裁量权,对林业执法人员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护,它可使执法人员少犯错误。”伍小兵说。(陈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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