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村派出所开展收缴非法爆炸物品宣传
2009
09/04
08:04
宁化县公安局
“非法存储、使用爆炸物品是违法行为,应主动上交到公安机关。”连日来,宁化县公安局湖村派出所龙头警务室民警雷平将一张张宣传单发放到群众手中。
为了全面收缴流散在社会的危险物品,切实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宁化县公安局加大了“治爆缉枪”工作力度。工作中,民警注重对群众有关危险物品安全意识的宣传,通过走村入户发放宣传材料,告诉群众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非法爆炸物等物品的危害性,鼓励群众主动上交危险物品,同时踊跃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曹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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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春祥】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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