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上半年农民享受6万多元特殊病种补偿
2009
08/11
08:18
宁化县新闻中心
2007年7月,三明市全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广大农民群众在合作医疗中得到了实惠。然而,因为参合农民只有在住院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报销补偿,一些得了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农民,长期服药,却无法得到补偿,“因病致贫”现象时有发生。
宁化县积极贯彻省新农合政策,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将高血压(含中风)、糖尿病、慢性心功能不全、精神分裂症、恶性肿瘤化疗和放疗(含白血病)、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病等省定十种门诊特殊病种全部纳入新农合门诊费用补偿范围中。规定门诊特殊病种不设起付线、除自费部份外补偿40%,封顶线全年累计1万元,并把核报期限追溯到2008年7月1日。该县编印《宁化县新农合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核报暂行办法》宣传单1万份,分发至村民手中。今年1月,县新农合办举办特殊病种门诊就医管理培训班,要求16个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进村入户宣传,免费为村民做疾病筛查,并帮助他们申请接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目前,全县共筛查出300多位患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病种的农民。
为方便特殊病种的参合农民就近诊治,该县在16所乡镇卫生院设建立特殊病种核报网络,实现门诊特殊病种实时补偿。今年上半年,全县得到门诊特殊病种补偿275人次,补偿费用6.72万元,人均补偿244.3元。(张瑞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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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瑞兰】 【责任编辑:张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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