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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步入“快车道”

2009
07/21
08:01
宁化县人民法院

 

 

 

在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中,受害方杨丁秀等人与肇事方李旺拿着责任认定书到宁化法院交通法庭请求解决纠纷,一个下午过后,杨丁秀从法官手中接过李旺转交的14100元赔偿款,感叹到“没想到,这么大的纠纷一下子就解决掉了,还马上拿到了钱,交通法庭处理纠纷真是又快又好”。

 

近年来,随着老百姓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数量逐年上涨。而以往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一般要经当事人协商、交警大队行政处理、法院起诉、审理、执行等程序,纠纷处理耗时长,而且在法院审理前当事人达成赔偿款数额协议后也常发生对方反悔或拒不履行的情况,给当事人维权带来不便,更有一些肇事车主擅自转移肇事车辆等财产,阻碍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宁化法院充分整合执法资源,与该县交警大队实行部门联动和资源互通,成立交通法庭,以提高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处理效率,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

 

交通法庭由具有丰富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经验的三名法官组成,并在县交警大队设立办公地点。该庭强调实现交警行政处理与法院诉讼调解的直接对接,以延伸法院诉讼调解功能,提前介入事故纠纷,通过与交警联动,主动召集保险公司、当事人、代理人等人员,积极协调赔偿事宜。并对交通事故当事人就赔偿款项等事宜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以缩短当事人诉讼周期。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该庭对简易、轻微交通事故纠纷,就地调解,争取诉前化解,对重大交通事故纠纷,强化法律释明和引导,及时稳控当事人情绪,并采取现场立案、就地财产保全等措施,做到及时立案、快速审理、优先执行,有力地缩短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处理的时间,提高了司法效率。

 

    交通法庭成立以来,与交警成功协调化解纠纷15起,调结案件13件,调解率100%,平均处理周期6.3天,涉及赔偿标的71.6万余元,全部主动清结,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吴小松 范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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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小松 范良勇】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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