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体系 为成果转化提供支撑
2018
03/26
09:46
大闽网
原标题:着力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我省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体系
本报讯 (记者 李珂)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加快建设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全链条、市场化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为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供有效支撑。
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是促进科技成果持续产生,推动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并实现经济和社会价值的生态系统。通知明确了优化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拓宽技术转移通道、完善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等三方面重点任务。
针对备受关注的产学研协同技术转移,通知要求,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聚焦细分领域的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推广技术成熟度评价,促进技术成果规模化应用。支持企业牵头会同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技术交叉许可、建立专利池等方式促进技术转移扩散。加快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探索共性技术研发和技术转移的新机制。
为拓宽技术转移通道,我省将依托创新创业促进技术转移,引导科研人员通过到企业挂职、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以及离岗创业等多种形式,推动科技成果向中小微企业转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设立流动岗位等方式,吸引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兼职从事技术转移工作。引导科研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横向课题经费按合同约定管理。同时,加快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构建国际技术转移协作和信息对接平台,开展“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技术转移行动。
在政策保障方面,我省将强化政策衔接配套,探索赋予科研人员横向委托项目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在法律授权前提下开展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与完成人或团队共同拥有职务发明科技成果产权的改革试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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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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