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第四章 森林开发利用
2010
01/20
15:26
《宁化县志》
宁化历年生产、生活所需要的柴片、木炭,每年都要消耗大量林木资源。1957~1962年烧柴、烧炭消耗林木达64万立方米。据泉上、水茜、安远、济村、安乐5个乡的20个村抽查,255户1448人,每户平均年烧柴消耗立木蓄积量为7.98立方米。估算全县农户年用柴总量达16.544万立方米,折材积9.926万立方米,加上商品柴蓄积量7118立方米,国营场烧柴519立方米,全县每年烧柴要消耗立木蓄积量达17.31万立方米,折材积10.39万立方米。
为控制砍薪烧炭对林木资源的大量消耗,自1982年起,采取以煤代柴、改炉改灶、以草代柴、加速发展薪炭林、禁止毁林烧炭等多种措施。至1986年,在水土严重流失的禾口、淮土两乡已有90%以上农户使用省柴灶,节省柴草近一半。50多个砖瓦窑改烧煤,大量减少柴草的消耗量。1987年在更大范围推广,获得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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