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化县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中共宁化县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党委(党组),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工委:
经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宁化县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推进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督促指导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改进学习形式,提高学习实效,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中共三明市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实施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明确责任分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巡听旁听工作由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工委牵头开展,日常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理论股承担。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党工委按照工作职责,分别负责各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巡听旁听工作。
2.明确组成人员。对各乡(镇)党委中心组的巡听旁听,由县委宣传部有关领导带队,抽调县直相关部门有关同志参加。对县直部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巡听旁听,由县直机关党工委结合实际确定工作人员。
二、优化工作方法
3.常规巡听旁听。按照责任分工,县委宣传部对各乡(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巡听旁听。县直机关党工委可结合实际,对县直部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开展巡听旁听工作。
4.抽查巡听旁听。县委宣传部根据乡(镇)党委中心组每次专题学习方案,可随时随机抽查开展巡听旁听,了解各乡(镇)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县直机关党工委对县直部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开展抽查巡听旁听,可参照进行。
5.调研巡听旁听。县委宣传部可结合调研活动,根据调研地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开展巡听旁听工作。调研地党委(党组)要及时告知本地本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积极配合调研组做好巡听旁听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
6.完善“三优”机制。根据巡听旁听和平时了解情况,征集优秀中心组、优秀学习范例、优秀调研文章,建立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动态学习库,对先进经验及时宣传推介。各党委(党组)要积极报送,县委宣传部将根据征集情况,择优向市委宣传部推荐。
7.健全“三巡”机制。巡听督学,强化巡听旁听队伍建设,深化开展巡听旁听活动,及时反馈巡听旁听情况,督促指导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提高学习质量。巡讲助学,从党政机关、党校、社科机构等遴选专家学者、理论骨干组建宣讲专家库,组织集体备课,编写宣讲提纲,为全县各级党组织提供宣讲服务。巡察促学,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意识形态专题督查内容。
8.优化“三点”机制。规范理论学习联系点,结合讲好宁化红色故事等,培育发展一批新时代理论学习联系点。优化理论宣传示范点,发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三明市首批实践点作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改造提升一批理论宣传示范点,融入健康教育、志愿服务、科技法治宣传等,广泛开展宣传宣讲活动。明确理论研究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和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每年确定一批社科规划重点课题,推出一批理论研究成果。
四、明确巡听重点
9.集中学习研讨情况。巡听旁听组参加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通过巡听旁听中心组成员讨论交流情况,重点了解学习主题是否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中心组成员发言内容是否准备充分、体会是否深刻、研讨是否深入、问题导向是否突出,结合实际是否紧密等。巡听旁听组可结合实际,对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作点评。
10.日常学习管理情况。巡听旁听组到各乡镇、各单位巡听旁听,可通过查阅资料、个别交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党委(党组)中心组平时学习管理情况,包括学习组织、内容、形式、成果转化等,重点查阅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记录以及邀请专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做到“一会一报”等。
11.个人平常自学情况。巡听旁听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交流,查阅中心组成员调研课题、调研文章、心得体会等,了解中心组成员平时学习、调研、宣讲情况。必要时可实地调研学以致用情况。
五、规范工作程序
12.制定巡听旁听计划。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各乡(镇)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巡听旁听工作计划,县直机关党工委负责制定县直部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巡听旁听工作计划。
13.开展巡听旁听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提前向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党工委分别报备专题学习方案。巡听旁听负责部门如决定开展巡听旁听的,应及时通知被巡听旁听党委(党组)。临时抽查有关党委(党组)开展巡听旁听的,可不予通知。如遇特殊情况,各乡镇、各单位须及时报备更改专题学习方案。
14.反馈巡听旁听结果。巡听旁听结束后,巡听旁听组应向被巡听旁听单位党委(党组)反馈巡听旁听结果,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提出意见建议。
六、落实工作要求
15.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巡听旁听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自觉接受上级巡听旁听,做好相关对接服务工作。
16.强化结果运用。县直机关党工委每年12月30日前向县委宣传部报送本年度巡听旁听工作开展情况,县委宣传部将进行汇总上报市委宣传部,存在的问题在每年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中予以体现。巡听旁听结果作为本地本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17.坚持长效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及时总结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坚持学研结合、学讲结合、学做结合,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全方位推动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建设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