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中国节·清明】清明祭扫,严管严控!
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县直和中央、省、市驻宁各单位:
为应对当前境内外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减少清明期间祭扫活动引发的人员聚集性感染风险,根据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明肺炎应指〔2022〕3号),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现就2022年我县清明祭扫工作通知如下:
01
落实属地防控责任
各乡(镇)要广泛宣传我县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政策(详见“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切实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积极劝导外出人员、海外乡亲在清明期间不返乡。要切实加强入(返)宁人员健康筛查,严格落实精准防控措施(宁应对疫情小组综〔2022〕37号、宁应对疫情小组综〔2022〕64号)。要配足配强人员加强安全管理和道路管控,劝返前往祭扫的群众,严禁群众到山头、林地、墓地使用明火、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对拒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县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好监管责任,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
02
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
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现代祭扫理念,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规定,倡导网络祭扫、云祭扫等祭祀方式,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制作微视频、思念卡等绿色简约方式寄托哀思,推动丧葬礼俗改革,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03
暂停殡葬服务场所祭扫活动
全县暂停组织集体祭奠、公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暂停所有公墓(西山陵园)、升仙阁骨灰楼(堂)、寄存骨灰的宗教场所等祭拜场所现场祭扫活动,以及所有祠堂、祖厝等场所聚集性群体祭扫、聚餐活动,各殡葬服务机构可集中代为祭扫。各乡(镇)可延后组织群众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散等群体性活动,农村散葬坟墓的祭扫活动,严格控制祭扫人员。
清明期间,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值班值守和工作情况反馈,民政部门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认真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制度(县民政局联络人:张民,联系电话:0598-6835759)。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宁化县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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