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的意见
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党委(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的意见
宁委办发〔2018〕14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和中央、省、市驻宁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全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的意见》(闽委办发[2018]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突出重点,拓展学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各级党组织首要的、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进一步通读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阅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辅导读本,并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提出的思想思路和发展理念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紧密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要深入学习和掌握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深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研讨。要学习和研究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要把学习党的理论同学习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结合起来,努力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改革发展实践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县委的有关部署,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增强本领能力,用学习的实际成效推动新宁化建设,开创新时代宁化改革开放新局面。
二、改进方法,创新学习形式
1.集中学习研讨。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运用研讨会、交流会、宣讲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要保证集体学习研讨的时间和质量,每年集中学习的次数不少于12次,并根据需要安排时间进行学习研讨,集体研讨要事先确定重点发言人,使学习讨论更有深度、更有针对性,学用结合更加紧密。
2.组织专题讲座。把专题讲座作为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形式,常态化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交流。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县委的中心工作,适时组织专题讲座,认真进行学习讲评。
3.开展专题调研。把专题调研作为深化理论学习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的重要途径,将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树立问题导向,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在调查研究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领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每年撰写1至2篇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4.个人自主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明确学习重点,认真通读必要书目。要抓好集体学习前的自学,带着问题思考,围绕问题研讨。要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党员e家”“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三、完善机制,规范学习管理
1.健全学习机制。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并可以根据学习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各党委(党组)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负责同志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委(党组)书记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委(党组)其他成员要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配备学习秘书,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的服务工作。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宣传部、县委办、组织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由宣传部负责人牵头。基层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委员或党委办主任担任。
2.规范管理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作出阶段性学习安排,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年度学习计划由本乡镇、本部门党委(党组)审定后施行,并报送县委宣传部、组织部或党工委备案。严格执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勤、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档案、学习交流、专题调研、学习通报、督查考核等制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向县委宣传部、组织部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如邀请上级或外地专家、学者授课,须事先将授课人简介及授课提纲报县委宣传部审核,并列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
3.定期研究学习。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成功经验,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转化为制度措施。深入宣传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的部署,报道各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做法成效,努力营造重视理论学习、崇尚理论学习的良好氛围。开辟理论学习园地,按规定组织刊发中心组学习体会文章,充分交流学习成果,扩大中心组学习的影响力。
4.健全通报制度。各党委(党组)要采取内部情况通报或电视、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和成果,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学习。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底向县委宣传部、组织部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县委宣传部、组织部每年通报1次全县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5.完善考核制度。县委宣传部要会同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查可结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全面从严治党交叉检查等,采取自查、抽查、普查等方式,并作出书面报告。考核可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重点考核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中心组成员坚持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完善决策、推进工作等情况。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述职时,应有述学和参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内容。
四、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委(党组)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经常研究学习情况,抓好督促落实。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服务和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
2.加强阵地管理。严格把好主讲人政治关,对主讲人的思想理论水平、政治倾向和学术背景进行严格把关,决不给别有用心的人提供平台和空间,决不能为错误的言论提供发声的场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3.注重总结经验。适时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广典型。县广播电视台、宁化在线等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新进展新经验,组织刊发中心组成员学习体会文章,推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发挥更大的示范带动作用。
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