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化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化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委办发〔2017〕10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和中央、省、市属驻宁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宁化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宁化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推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号)、《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闽委宣[2017]58号)和《三明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明委办发[2017]17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大意义,以理论学习为根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二、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思想精髓,把握核心要义。坚持把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重要指示和思想观点结合起来,转化为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2.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特别是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更深感情、更努力实践、更实作风、更严要求,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宁化得到全面落实。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地方性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和观念,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做到信念、人格、实干立身。深入学习党的历史、中国革命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认清历史趋势,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做好现实工作,更好走向未来。
3.学习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认真学习领会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我县重点领域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新兴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生态建设、绿色发展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打破迷信经验、迷信本本、迷信权威的惯性思维,摒弃不合时宜的旧观念,以思想认识的新飞跃打开工作的新局面。
三、学习方式
1.集体学习研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年应当集中一定时间学习,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
2.个人自主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坚持每月读一本书,并根据形势任务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原文原著和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要抓好集体学习前的自学,带头问题思考,围绕问题研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3.专题调查研究。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中心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中心组成员带着问题、课题走出去,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通过“体验式”学习开阔眼界,扩大视野,拓展思路,起到学先进、找差距、谋发展、明措施的作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要安排专门时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每年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1至2篇。
四、学风建设
1.注重学以致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提高理论素养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2.坚持联系实际。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理论学习与做好工作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紧密结合“再上新台阶、建设新宁化”的实际,紧密结合思想与工作实际,直面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科学的发展思路、有效的政策举措。
3.突出领导带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坚持学研结合、学讲结合、学做结合,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全县党员干部大兴学习之风。
五、学习管理
1.健全学习组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根据学习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是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党组)负责管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任中心组副组长,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直接负责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委(党组)书记做好学习组织工作。党委(党组)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制度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2.强化学习服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配备学习秘书,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的服务工作。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宣传部、县委办、组织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由宣传部负责人牵头。宣传部、县委办、组织部、党工委等机构人员应当协助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基层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委员或党委办主任担任。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考勤、学习记录、学习档案等工作,确保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3.完善学习制度。每年年初,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学习计划由本级党委(党组)审定后施行,并报送县委宣传部、组织部或党工委备案。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向县委宣传部、组织部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如邀请上级或外地专家、学者授课,须事先将授课人简介及授课提纲报县委宣传部备案,并列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还要向党工委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和党工委要定期开展学习巡查,做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工作。
六、学习保障
1.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本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要抓好分类指导和督促落实,经常研究学习情况,提出改进措施,抓好督促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
2.抓好督查考核。县委宣传部会同组织部等有关部门,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督查考核。督查可以采取自查、抽查或者普查等方式。考核可以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县直机关党工委负责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党委(党组、总支)。
3.加强阵地管理。严格把好主讲人政治关,对主讲人的思想理论水平、政治倾向和学术背景进行严格把关,决不给别有用心的人提供平台和空间,决不能为错误的言论提供发声的场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4.总结推广经验。适时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广典型。县广播电视台、宁化在线等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新进展新经验,组织刊发中心组成员学习体会文章,推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发挥更大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