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化县委宣传部关于报送县级理论学习联系点和理论宣传示范点的通知
2013年07月05日 16:46: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党(工)委:
为夯实全县理念武装工作基础,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根据省、市委宣传部的部署要求,县委宣传部拟重新确立一批理论学习联系点和理论宣传示范点,请各乡(镇)党委和县直机关党(工)委推荐2个基层单位,分别作为县级理论学习联系点和理论宣传示范点。推荐理论学习联系点和理论宣传示范点的具体要求是:
一、理论学习联系点。理论学习联系点必须学习机构完整(成立学习组织机构并有专人负责)、学习制度健全(在职自学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集体学习制度以及相应的学习考核机制)、学习载体丰富(积极开展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档案记录完整(有学习计划、有出勤登记、有学习专题内容、有学习讨论记录、有学习笔记、有检查评比和总结、有心得体会文章)、学习成效明显(有典型经验)。县委宣传部将定期组织人员到各联系点检查指导和开展宣讲活动。
二、理论宣传示范点。理论宣传示范点要完善各类宣传文化阵地,建立理论读物专柜和理论宣传专栏,配置理论宣传电教设备及教材等,要广泛开展各种主题学习教育和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等活动,切实把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推荐名单请于3月29日前报送县委宣传部理论科,联系人:戴长柏,联系电话:6836003。
中共宁化县委宣传部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