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刻不容缓
——以世界客家祖地宁化县为例谈开去
【内容提要】文章首先阐述了宁化客家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名人文化遗产几种不同文化形态的存在分布状态。接着分析了自然、人为、现代等因素对客家历史文化遗产造成的破坏和影响,指出目前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前景十分堪忧。再之探讨了加强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有利于整合、开发和利用客家历史文化资源,对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提升经济实力、扩大在海内外影响和增强竞争力、打造知名文化品牌和建设文化强县等方面的重要现实意义。最后就加强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提出建立有效保护管理体系、制定科学保护管理规划、筹集专项保护管理经费、加大执法保护管理力度、提高民众保护管理意识等对策措施。
关键词:客家 文化 遗产 保护 管理
客家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客家历史发展的根系,客家文明进步的灵魂。本文以世界客家祖地宁化县为例,就客家历史文化遗产的存在状态、受到的严重威胁、加强保护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对策措施,谈一谈个人看法。旨在引起全社会对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采取确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客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造福客家人民,惠及子孙后代。
一、目前客家历史文化遗产的几种存在分布状态
宁化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古称黄连峒,自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始设黄连县至今,已有1287年的悠久历史,2010年被联合国地名组织公布为“千年古县”,是全国53个、福建2个“千年古县”之一。是福建纯客家县,“客家先民的早期聚散中心、孕育形成客家民系的摇篮、客家人迁徙的中转站、世界客家祖地(或总祖地)、世界客属朝觐圣地”⑴,是客家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历经千年创造和积淀,产生了形态多样、内涵丰富、底蕴深厚的客家历史文化,既表现在一定空间地域的物质存在,更是跨越历史时空的精神存在。
㈠种类繁多的客家物质文化遗产
根据第三次文物普查初步统计,全县尚存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各数千处(件),包括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客家古村落,其中的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分布在各乡村空间地域,可移动文物主要陈列和保存在宁化县博物馆、石壁客家祖地文史馆和民间个人。仅公布为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就有57处(其中省级9处、县级48处)⑵、馆藏各级各类文物2600余件(其中许多属于国家一、二、三级珍贵文物)⑶。
㈡丰富多彩的客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根据2009年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初步统计,全县尚存非物质文化遗产数百项,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客家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主要蕴藏在民间个人、家庭和群体记忆以及生产生活习俗和社会活动中。仅列入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就有13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5项、市级7项)⑷。另外,还遗存在唐宋时期产生、保留中原古韵的原始客家话,至今尚保留古入声字200个以上,经我国著名音韵学家黄典诚考证:“客话发源在福建宁化,客话的定型在该村(指宁化石壁)留有全部的痕迹”⑸
㈢虹彩斑斓的客家名人文化遗产⑹
宁化自古英才辈出,人文荟萃,各领风骚,孕育了文韬武略、政声彰著的众多客家历史文化名人。从唐至清,历朝考取举人152人、进士50人(其中钦赐状元1人)⑺,入列《中国人名大辞典》历史文化名人30人⑻,入列《辞海》历史文化名人2人(黄慎、伊秉绶)⑼,他们为后世留下了十分珍贵的客家历史文化遗产。据不完全统计,从唐至清,历朝著书立说者143人、著作273部846卷⑽,涉及文学、史学、方志学、哲学、伦理学、法学、天文学、地理学、中医药学众多学科;擅长绘画、书法并有作品存世的画家、书法家8人。以上客家名人文化遗产主要散见于国家和地方史料记载以及各级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书画院、个人的收藏展示文物(作品)中。如清中期著名画家、“扬州八怪”佼佼者黄慎(1687-1770年),以诗、书、画三绝著称,其平生所作书画作品近万件,目前尚存的1205幅书画作品广为海内外各大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书画院以及名家大师收藏⑾。除以上名人作品外,其出生地、居住地、墓地同样是十分珍贵的客家历史文化遗产。
二、客家历史文化遗产的生存状况受到严重威胁
客家历史文化遗产由于受自然、人为等不利因素破坏,加之在科技进步、产业发展、文化繁荣、生活提高等现代因素影响下,传统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目前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未来随着时间推移和社会发展,将会有许多陆续毁圮、破坏、拆除、失传的客家历史文化遗产成为“书本上的历史记载”,前景十分堪忧。
㈠自然因素的长期侵蚀
自然界的温、光、热、水、风、霜、雪、雨、雷电等因素,每时每刻都在侵蚀物质文化遗产,这种自然侵蚀长期存在,自然法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尤其对分布在空间地域的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侵蚀最为直接和明显,即使采取最为严格的保护措施,也无法避免自然因素对物质文化遗产的长期侵蚀。历史上,在自然因素的长期侵蚀下,宁化许多客家物质文化遗产因年代久远而自然毁圮,不复存在,成为历史遗憾。如有“客家土楼之母”之称的宁化土堡,在明清时期多达300多座,大部分在自然因素的长期侵蚀下自然毁圮,现仅存3座土堡。即使现存的泉上延祥和曹坊下曹古村落⑿,在自然因素的长期侵蚀下,加之年久失修,明清古建筑群均存在不同程度损坏,有的已破烂不堪,面目全非。随着时间推移,在自然因素的长期侵蚀下,又会有许多客家物质文化遗产陆续自然毁圮,不复存在,成为新的历史遗憾。
㈡人为因素的肆意破坏
人类文化史表明,人类一方面在不断创造新的物质文化,另一方面又在不断破坏物质文化遗产,在创造和破坏之间做“钟摆运动”,这成了人类活动的不二定律。由于人们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淡薄,不仅未对物质文化遗产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加强保护,而且还进行肆意破坏。历史上,因战争、匪劫、动乱等人为因素,宁化许多客家物质文化遗产遭到肆意破坏,令人痛心疾首。如有“镇城之宝”之称的宁化县城三座古塔⒀,即建于后唐同光年间的《慈恩塔》、建于明万历年间的《金山塔》(后更名为《青云塔》)、建于清乾隆年间的《允升塔》,在“文革”中被无知的领导下令拆除,这是对历史的犯罪,对文化的毁灭。上世纪八十年代还尚存的城区大片古民居、古街区和许多乡村古民居、古祠堂等,在此后的旧城改造和新农村建设中被拆除,令人扼腕叹息。随着今后对客家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加强,人为因素的肆意破坏势必大幅减少,但对其周边生态环境的不同程度破坏势必难免。
㈢现代因素的不断冲击
在科技进步、产业发展、文化繁荣、生活提高等现代因素影响下,传统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尤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宁化目前有的客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如:“牛皮鼓”和“玉扣纸”手工制作工艺、“蛇花子”传统疗法、“舞鬼子”技艺等⒁,因赖以生存的周边生态环境发生巨大变化,或被高新技术和产业取代,或失去传统消费群体和市场,已无人传承,后继乏人,已经或正在退出民间历史舞台,濒临消失,手艺失传。如城郊乡茶湖江村伍开辉老人是全县唯一的“牛皮鼓”玩具手工制作工艺传承人,手艺系祖传,因现代仿真、智能玩具产业高度发展,“牛皮鼓”玩具失去传统消费群体和市场,现在制作“牛皮鼓”玩具收入不足养家糊口,其手艺无人愿学,找不到传承人,濒临失传。随着社会发展,在现代因素的不断冲击下,又会有许多客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陆续退出民间历史舞台。
三、加强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重要意义
客家历史文化遗产凝聚了一千多年客家人辛勤劳动和无穷智慧,沉淀了客家人世代传承的宝贵精神和物质财富。宁化现存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不可再生,弥足珍贵,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加强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㈠有利于开发客家历史文化资源,促进产业发展,提升经济实力
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不仅是发展客家文化旅游产业的源泉,而且是保障客家文化旅游产业持续发展的动力。通过加强对宁化客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有利于整合、开发和利用分布在不同空间地域的客家历史文化资源,形成以“海西客家始祖文化园”⒂为中心景区、以“六古”客家文化工程⒃为配套景点、以“四名”客家文化产品⒄和民俗文化表演为点缀的客家历史文化旅游景区,把客家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发展优势,从而促进宁化客家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规模,提升综合经济实力。
㈡有利于体现客家历史文化特色,扩大在外影响,增强竞争力
客家历史文化遗产是体现客家地域个性和特色的珍贵资源,真实的记录了不同地域、不同时期的客家发展历程。通过加强对宁化客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有利于整合、开发和利用体现宁化地域个性和特色的客家历史文化资源,为宁化持续打“客家牌”不断注入个性和特色元素,在开展宁化客家文化经济对外交流活动中,充分展现宁化客家不同时期的历史记忆和文化胜景,从而为“千年古县”、“世界客家祖地”、“世界客属朝觐圣地”增添文化魅力,不断扩大宁化在海内外影响,提高知名度,增强综合竞争力。
㈢有利于创建(客家)历史文化名城,打造知名品牌,建设文化强县
历史文化遗产是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条件,只有具备一定数量和保护级别的历史文化遗产,达到申报标准和具备申报条件,才有资格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通过加强对宁化客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分别将新达到申报标准和具备申报条件的客家历史文化遗产,申报确定为县(市)级、省级、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尤其要重点申报确定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让宁化客家“昨天的历史和文明”得以传承,从而为创建国家级(客家)历史文化名城打下坚实基础,用不长的时间打造出国家级“(客家)历史文化名城”这张光芒四射的知名文化品牌,为建设文化强县提供强力支撑。
四、加强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对策措施
宁化客家历史文化遗产目前受到许多不利因素的破坏和影响,客家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加强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刻不容缓。保护客家历史文化遗产,就是保护宁化历史发展的延续性,保留宁化文明进步的历史脉络。只有首先加强宁化客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传承客家历史文化,才谈得上后续的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才能更好的造福宁化人民,惠及子孙后代。否则,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不复存在,开发利用便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㈠建立有效保护管理体系
建立有效的、常态的保护管理体系,切实解决保护管理工作无人抓、无人议、无人传承等问题,为加强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组织保障。应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个人四级保护管理体系。将“宁化县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更名为“宁化县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及其文化遗产局”,对文化遗产局定编定岗定责,至少配备3名专职人员,配备必需的先进文物鉴定和保护设备,保障办公经费,专司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在“宁化县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下设专家咨询组,由规划、设计、建筑、文物、考古、客家等专家组成,作为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咨询机构;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协管员应切实履行起客家历史文化遗产日常保护管理工作;调查、搜集、筛选、确定客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并列出候选传承人,跟进替补。从而使宁化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议、有人传承。
㈡制定科学保护管理规划
制定科学的、可行的保护管理规划,可以避免保护管理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为加强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指导依据。根据第三次文物和2009年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结果,在摸清宁化客家历史文化遗产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的基础上,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衔接,根据《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宁化实际,每五年制定一次《宁化县客家历史文化遗产及周边生态环境五年保护管理规划》(也可以将客家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开制定规划),规划中对客家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要分别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应坚持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做到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规划一经制定,应严格执行,确保落实到位,真正发挥规划的科学指导作用,切忌“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
㈢筹集专项保护管理经费
筹集专项、有可靠来源的保护管理经费,切实解决保护管理工作资金缺乏、投入不足等问题,为加强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专项资金保障。考虑宁化地方财政比较困难,可通过“三个渠道”筹集专项保护管理经费。一是地方财政渠道。地方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一部分专项保护管理经费,并随着财力增长同步增长,这块资金是专项保护管理经费来源的主要渠道。二是上级政策渠道。及时跟踪上级政策导向,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解决一部分,这块资金不是每年都有,可视为专项保护管理经费来源的补充渠道。三是社会民间渠道。可借鉴外地对具有较高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古建筑认养保护的做法,制定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吸引单位和个人社会民间资金,参与古建筑维修保护工作。实际上,宁化许多古祠堂、古寺庙等历来都是由社会民间捐资进行维修保护,只不过没有纳入政府统一管理范畴。目前宁化古祠堂、古寺庙保存较多、较好的事实,也足以证明社会民间捐资进行维修保护古建筑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㈣加大执法保护管理力度
制定地方规章,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保护管理工作无章可循、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为加强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提供长效执法保障。应根据《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宁化实际,制定《宁化县客家历史文化遗产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地方规章,由县政府颁布实施,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应坚决依法制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客家历史文化遗产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因决策失误、玩忽职守造成客家历史文化遗产破坏、被盗或遗失的,应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保护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㈤提高民众保护管理意识
提高广大民众的自觉保护管理意识、激发参与保护管理热情,切实克服保护管理工作与广大民众无关、单纯依靠政府的片面倾向,为加强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民众力量支持。应充分运用博物馆和文史馆等文物展示平台、有线电视和广告牌等公众媒介、“国际文化遗产日”和“国际博物馆日”以及石壁祭祖大典等节庆活动,开展全县性丰富多彩的客家历史文化遗产知识普及、宣传和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保护遗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提高广大民众“保护遗产、从我做起”的自觉保护管理意识,激发广大民众“保护遗产、奉献力量”的参与保护管理热情,使广大民众成为加强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强大力量。
(作者刘根发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中国炎黄文化出版社特邀编审、宁化县客家研究中心和张显宗文化研究会常设研究员、中共宁化县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宁化县客家研究会兼职副会长。地址:福建省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1号 作者张贤权系宁化石壁客家祖地管理处主任。地址:福建省宁化县石壁客家祖地管理处 )
【文中注释】
⑴参见(河南)《历史文化研究》刊登刘根发作《宁化石壁世界客家总祖地若干问题探讨》一文,《历史文化研究》编辑部2009年9月第3期,第16-17页。
⑵、⑷分别由宁化县文物办和文化馆提供,时间截止2011年12月。
⑶分别陈列和保存在宁化县博物馆2400余件(其中暂保存客家博物馆文物500余件)、石壁客家祖地文史馆200余件,时间截止2012年2月。
⑸参见刘善群著《客家与石壁史论》引用黄典诚观点,方志出版社2007年2月第1版,第278页。
⑹“客家名人文化遗产”包含在“客家物质文化遗产”中,此处将其单列,是为了突出其重要性,从“客家名人文化遗产”角度体现宁化地域个性和特色。
⑺参见刘善群主编《宁化县志》,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年9月第1版,第21页。
⑻参见藏励和等编纂《中国人名大辞典》,商务印书馆1921年第1版。
⑼参见夏征农主编《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718、2002页。
⑽参见刘善群主编《宁化方志通讯》,宁化县志办公室1985年4月第2期,第48-52页。
⑾具体参见连新福主编《宁化黄慎书画集》,香港伏羲文化出版社2006年12月第1版。
⑿两处古村落历史悠久,建筑精美,文化灿烂,尚存大量明清古建筑,客家历史文化遗产丰富,其中曹坊下曹明清古建筑群正在申报“福建历史文化名村”。
⒀具体参见《宁化文史资料》收入邱恒宽作《宁化三古塔》一文,宁化县政协文史组1984年3月第4辑,第125-127页。
⒁参考刘根发策划编制《宁化县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项目申报书》,2009年11月策划编制,第23-24页,由省文化厅报国家文化部。
⒂海西客家始祖文化园:即石壁客家祖地扩建工程(分两期),第一期扩建工程(包括布馆)将于2012年10月底完成。
⒃“六古”客家文化工程:即对宁化客家历史上形成的古宅、古祠(包括古寺)、古村、古墓、古园、古街进行仿古性修复或重建。
⒄“四名”客家文化产品:即对宁化客家历史上产生、形成和出产的名人、名书、名画(包括名人书法)、名品(包括珍贵古玩及特色风味小吃、土特产等)进行整理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