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中心组开展《福建省农村扶贫办法》专题学习
8月14日上午,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福建省农村扶贫开发办法》,以及中央和省、市有关扶贫开发的部署要求。余建地、潘闽生、姚文辉、李平生等30多名县委中心组成员参加了学习。
学习会上,县农业局局长张少敏从《办法》制定背景和立法目的、指导思想、主要规范的内容等七个方面,对《福建省农村扶贫开发办法》进行了学习辅导。
学习会由县委书记余建地主持。他指出,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经过多年探索,建立了“348”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并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是,从我县农村地区贫困人口发生率来看,脱贫攻坚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要通过学习引导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规范化、法制化、长效化建设,勇担责任、攻坚克难,有力有序有效加快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余建地强调,要法治引领规范扶贫开发。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完善扶贫开发法律、法规,抓紧制定扶贫开发条例”的要求,抓紧树立扶贫开发的规范和法治意识,在工作中精准识别,坚持以贫困标准来确定扶贫对象;精准施策,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方”;精准管理,让扶贫资金与项目发挥最大功效;精准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开发。
余建要求,要多措并举推进扶贫开发。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产业扶贫,盘活闲置资产,推进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抓好教育健康金融保险等扶贫工程。同时,健全机制落实扶贫开发。要明确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对扶贫开发工作做到亲自抓、亲自管;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增强村级组织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严格干部驻村任职,推动驻村帮扶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严肃督查考核,对政策落实、项目资金、脱贫实效进行常态化督查检查,从机制上保证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得到落实。(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