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重点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不断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自今年10月底至12月底,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为期2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重点问题整治工作。
此次福建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将围绕城乡接合部、自然(行政)村、农村学校(厂矿单位、工地)及周边、农村庙会和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场所),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腐败变质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强化监督检查,严禁加工制作、销售高风险及来历不明食品,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全面摸底,清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根据《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安排,福建省将全面开展小作坊摸底调查,对各地农村小作坊进行排查,查清从业人员、厂址及面积、产品及规模、工艺及配料、包装方式、生产方式、销售区域等基本信息,建立辖区小作坊名录库。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核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主体资格审核,立即开展已取证单位复查,重点检查经营场所是否发生变化,食品经营实际情况与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是否保持一致,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突出重点,排查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提出,排查重点对象为:农村学校(包括周边食品经营者)、厂矿单位、工地食堂的经营者以及为其供应食品和餐食的生产经营者,餐饮店,农村庙会和集贸市场的开办者、销售者。重点品类为:散装食用油、散装酒、保健食品、进口冷冻食品、畜禽肉(水产品)及其制品、当地民俗特色食品等农村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休闲食品、“五毛食品”、“山寨”食品等低价食品;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泡制酒、鲜黄花菜、野生蘑菇、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主要检查这些重点问题: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以及使用非法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采购销售“三无”“山寨”食品,仅取得自制自售资质经营者加工的冷加工糕点,以及篡改食品标签的过期食品;学校、厂矿单位、工地食堂等加工制作冷荤、生食、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
强化监管,依法打击违规违法行为。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将强化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对农村学校、厂矿单位、工地食堂及其供餐单位、周边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法问题的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统筹安排、统筹协调,一手抓防疫,一手抓整治,把整治工作和疫情防控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结合起来。加强与农业农村、卫健、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线索移交机制、联合宣传机制,形成农村市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11月10日前要报送所辖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核复查工作情况,年底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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