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让执行款“不迟到”
2020
03/04
07:40
三明日报
疫情期间,开庭在网上进行,执行同样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法律的权威。2月24日,宁化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及一案一账户等线上执行方式,让一笔执行款到位,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10月20日,被执行人高某向巫某借款20000元,约定借款利率为2%,借期为一年。借款到期后高某未如约还款,无奈之下,巫某将高某诉至法院。经调解,高某同意在一个月内将欠款还清。但事后,高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巫某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向高某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高某仍拒不履行,亦未报告财产。经电话联系,高某表示自己开店亏损,没有偿还能力,希望巫某再给自己宽限些时日。
因处于特殊时期,法院上班后不能进行线下执行,执行法官利用线上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账户,发现被执行人高某的账户上有入账情况,第一时间将账户冻结,并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经过半个小时的劝说,高某迫于法律压力,当晚将执行款26400元打入法院账户。(范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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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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