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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法院强制腾房 有效震慑“老赖”

 
    4月24日,宁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起执行积案进行集中执行。当天,县法院组织10余名执行干警,在南街社区书记、执行申请人、被执行人亲属等见证下对被执行人所经营的店面进行强制开锁腾房, 有效震慑了“老赖”,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宁化法院在执行宁化县土产日杂公司与被执行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于3月15日向被执行人邮寄执行文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义务,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人民币15532.97元并向本院缴纳执行费133元。4月2日,宁化法院在其经营的店面黏贴腾房公告、责令履行制定行为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于15日内腾空店面,但被执行个人未履行。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电话空号无法接通,4月25日,宁化法院对被执行人所经营的店面进行强制开锁腾房。
 
    今年以来,宁化县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实施,通过加大执行力度,使一批积案得到有效执行,进一步彰显了执行威慑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郭上湖)
 
 
 
 
 
【责任编辑: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