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
2018
08/23
10:05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大力培育高技能人才队伍,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术创新、技能攻关和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等方面积极作用,助推人才强县战略。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2018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
2.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福建省首席高级技师、福建省优秀高技能人才、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以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3.获得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的人才;
4.在全县特色产业中,具有高超的技能水平,获行业认可,并在本县有较大影响的领军人物。
(二)具有相应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技艺传授、技术攻关和创新工作要求。
(三)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制度。制定“师带徒”计划,每位技能大师在三年的管理周期内应培养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以上)5人以上。
二、申报程序
(一) 企业行业申请设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向当地县(市、区)人社局申报,经当地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汇总上报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认定。
申请“技能大师工作室”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工作室所依托企业行业情况、申报工作室职业(工种)、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的简介、工作业绩、工作室工作制度和计划目标);
2.《三明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申报表格请登录http://rsj.sm.gov.cn“下载中心”下载),按一式四份上报;
3.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技能大师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5.所带徒弟的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带徒协议(师徒双方签订一年以上带徒协议,申报的企业作为带徒协议的见证方予以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可以个人命名,名称为“姓名+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也可以企业名称命名,作为多位技能大师的共同工作平台,名称为“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评审和公示
市人社局按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对象在市人社局官网上公示七天后,提交市人社局局务会议研究审定,审定结果由市人社局商市财政局发文公布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后由市人社局组织授牌。
四、“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管理
建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周期为三年(本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在2021年期满考核评估)。建立管理制度,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期满总结评估的管理制度。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辖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和期满评估工作。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周期满前三个月内,由市人社局安排相关的考核工作,考核合格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予以延续保留,考核不合格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予以撤销。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应按企业行业需要,根据确定的带徒目标、技术攻关项目等开展工作。要建立日常工作台账,记录活动开展、工作业绩等情况,建立各种工作档案以备考核查阅。每年第一季度“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向县级人社局报送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四)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活动,为技能大师开展同业技术交流以及绝技绝活和技能成果展示搭建平台,推动“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创新创优、授艺带徒、技术攻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经费补助
在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周期内,由市级一次性给予3万元资金,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启动经费和带徒补助。
六、申报时间、地点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大师工作室的对象请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北山公园旁),联系人:吴珍 电话:6838338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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