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九 第一章 医疗卫生机构和队伍
2010
06/02
09:32
宁化县志
四、其他医疗机构
1.三明市皮肤病防治院宁化分院
原名宁化县麻风防治站,创办于1958年9月,站址设河龙福田寺,1964年迁金山庵,收容清流、明溪等县病人。1972年改为皮肤防治院,院部建有楼房8座,建筑面积近3000平方米,内设社防、医疗、后勤3个科室,备有救护车1辆。1983年划归三明市卫生局管辖,1985年在城关南大街增设皮肤科门诊,工作重点转向社防。
2.三明市精神病院防治院
1960年3月由清宁、连城、永安三县民政部门联合创办,称精神病疗养院,院址设南山古寺,后迁离城15公里的杨家墩,1963年7月再迁城郊广济桥侧。1974年10月改称精神病防治院,划归三明地区卫生局管辖。至1987年,院总部占地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97平方米,固定资产117万元,拥有住院部、门诊部和各医技科室,面向三明及邻近地区开展精神病防治。
3.单位医疗室
据1987年统计,县合成氨厂、水泥厂、华侨农场、林委、林产化工厂、制材厂、丰坪和溪口伐木场、禾口和东风林场、无线电一厂、二轻局、建筑公司、凉伞岗农场、煤矿、钨矿及各中学等25个单位设有医疗室,拥有医务人员89人,病床47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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