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第五章 公 债
2010
03/19
10:34
《宁化县志》
民国21年(1932年)6月和10月,中央苏维埃政府先后两次发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革命战争公债”,宁化县推销任务分别是4000元和1.5万元。民国22年宁化县又认购“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经济建设公债”20万元。后来宁化人民纷纷退还公债票,用以支援革命斗争。
民国26年国民政府发行“救国公债”,民国34年发行“同盟胜利公债”。
1954年起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当年本县分配8万元,认购72759元。1955年本县分配88200元,认购84120元。1956年本县分配97400元,认购83291元。1957年本县分配95000元,认购90432元。1958年本县分配10.3万元,认购198270元。
1981年开始发行国库券,当年本县分配17万元,认购17万元。1982年本县分配54万元,认购56.8万元(其中个人41万元)。1983年本县分配55.4万元,认购58.76万元(其中个人47.46万元)。1984年本县分配57.4万元,认购57.9万元(其中个人44.6万元)。1985年本县分配93.3万元,认购94.27万元(其中个人80.97万元)。1986年本县分配87.7万元,认购91.24万元。1987年本县分配80.5万元,认购80.75万元。1986年起,国库券逐年抽签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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