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明创〔2016〕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双创办、经信局:
为加快推进三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5〕12号)第二十三条文件精神,特制定《三明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 三明市财政局
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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