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信息技术服务项目补助管理办法(试行) 明创〔2016〕20号
2016年08月12日 15:41:19 来源: 点击数:

三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信息技术服务项目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明创〔2016〕20号

各县(市、区)双创办、经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三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5〕12号)文件第三十八条,特制定《三明市信息技术服务项目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7日

 

 

 

三明市小微企业信息技术服务项目补助管理办法(试行)

一、支持范围

(一)支持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为我市中小工业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供销、管理、节能减排等领域中,提供先进信息化技术产品和行业应用解决方案;

(二)支持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无偿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培训及信息化规划。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三明市辖区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的企事业单位;

(二)持续经营一年以上,软件、信息技术服务等主营业务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依法在我市辖区内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具有从事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所必需的技术装备、专业人员、场所及实施能力等;

(四)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拥有一定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专业服务团队,具有本科、专科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占60%以上;

(五)所提供的产品系自主研发;

(六)申报通知或指南要求的其它应具备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信息化技术产品补助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三明市信息技术服务项目申请表(附件1);

2.三明市信息技术服务项目申请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地税登记证复印件,上年度纳税证明;

4.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基本情况表: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场所、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关情况(附件3);

5.项目详细情况及绩效自评报告,内容包括:信息技术产品功能、应用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对企业收入增长贡献等;

6.信息技术服务项目协议、合同及相关票据、用户意见情况(需加盖用户方公章);

7.所提供的信息技术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有关证明材料;

8.提供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4)。

(二)申请信息化规划、培训补助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三明市信息技术服务项目申请表(附件2);

2.三明市信息技术服务项目申请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地税登记证复印件,上年度纳税证明;

4.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基本情况表: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场所、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关情况(附件3);

5.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的IT规划方案(10家以上)及用户意见情况(需加盖用户方公章);

6.信息化培训情况及绩效自评报告,包括: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成效、影像资料等;

7.年参加培训人员花名册1000人以上(含姓名、工作单位、培训起止时间、联系电话等);

8.培训实际发生费用清单及有关票据(包括授课、场地等费用的证明材料);

9.提供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4)。

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须由当地经信主管部门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及审核人员签字。

四、补助标准

补助金额根据信息技术服务项目申报情况按比例进行分配。对为我市中小型工业企业提供先进信息化技术产品和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按申报年度技术服务实际发生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申报信息化培训及信息化规划补助的,按实际发生费用不超过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内同时申报上述两项项目的,以获得的单项最高补助金额予以补助。

五、申报程序

凡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可向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市、区)经信、财政部门初审筛选汇总后,统一向市经信委、财政局、双创办申报。项目专项审计、专家评审、公示下达等按照《三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申报时间

本项目按年度申报,申报时间截止为次年的6月30日。

七、资金拨付与监管

项目资金的拨付与监管按照《三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办法由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三明市信息技术服务项目申请表(一)

2.三明市信息技术服务项目申请表(二)

3.三明市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基本情况表

4.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函

 

信息技术服务项目补助管理办法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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