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报案后改找那个部门, | ||||
来 信 人: | 赖家炜 | 来信日期: | 2018-06-10 | 信件编号: | 201806100408482637 |
信件内容: | 我于1018年4月30号晚上车停在万星逛厂老百姓大药房门口晚上车窗被砸,被盗取钱和戒指。于5月1号报的案。做完笔录后几天打电话连系公安局的说去万星广场民政局问,去民政局就说去公安局问。我想问下我到底该找那个部门问,是否可以追回我被盗物品。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8-06-13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您好,您于5月1日报案,且县公安局也对其进行立案审查。5月3日11点05分您又再次打电话给110指挥中心,指挥中心通知您到翠江派出所进一步核实情况,并未说过让您去找民政局。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