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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报案后改找那个部门,
来 信 人: 赖家炜 来信日期: 2018-06-10 信件编号: 201806100408482637
信件内容: 我于1018年4月30号晚上车停在万星逛厂老百姓大药房门口晚上车窗被砸,被盗取钱和戒指。于5月1号报的案。做完笔录后几天打电话连系公安局的说去万星广场民政局问,去民政局就说去公安局问。我想问下我到底该找那个部门问,是否可以追回我被盗物品。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8-06-13
处理状态: 处理完
答复内容: 您好,您于5月1日报案,且县公安局也对其进行立案审查。5月3日11点05分您又再次打电话给110指挥中心,指挥中心通知您到翠江派出所进一步核实情况,并未说过让您去找民政局。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