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不负责的九州地产和不作为的宁城物业! | ||||
来 信 人: | 替天行道 | 来信日期: | 2018-03-11 | 信件编号: | 201803111021222360 |
信件内容: | 九州地产建的小区,中环花园某楼一楼公共区域,大面积瓷砖脱落,压坏不少业主的摩托车,给业主造成不少财产损失,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宁城物业对此放任不管,到目前为此仍没有把瓷砖贴上,给业主出行带来极大的不便。请相关部门对该房地产所建房子的质量进行监管!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住建局 处理时间:2018-04-20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中环花园小区(九洲骏豪)于2009年开工建设,2011年交付业主使用,交房已近七年,外墙装修工程已过保修期。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因此,信访人反映“建筑外墙瓷砖层发生脱落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由于该项建设工程早已超过保修期,所需资金应当从已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根据《福建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应提供: 1、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并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2、《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应当经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签字确认材料),并在小区明显位置和所在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指定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公示材料等。 二、目前业主委员会已委托物业公司在办理该项工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的相关手续。届时我局将按相关程序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