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高堑村违章建筑怎么处理? | ||||
来 信 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18-03-06 | 信件编号: | 201803060702572317 |
信件内容: | 位于宁化县城郊乡高堑村高堑组7号黄晨生村民家门前有处大约六七十平方的违章建筑,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违法、违章建筑,不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并且没有任何手续和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偷偷的抢建起来。由于在建造过程中,城建管理部门到场却没有及时责令停止该村民的违法行为,以至于现在违法建筑已建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没有取得城乡规划许可证的违章建筑必须拆除,不能对这种违法行为置之不理,要是每个人都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偷建抢建,那还怎么维护社会治安。希望有关部门重视,对其违建人作出相应的处罚,维护社会良好治安。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住建局 处理时间:2018-03-07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城市管理局 部门处理, 于 2018-03-14 之前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城市管理局 处理时间:2018-03-22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感谢网友对城市管理的关心!我局工作人员已于3月6日对其违法扩建旧猪圈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发放整改通知书(宁建〔2018〕停字第038号,宁建〔2018〕责字第042号)。其已停止违建行为,我局工作人员将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防止其偷建抢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