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关于办理土地使用证 | ||||
来 信 人: | 小俆 | 来信日期: | 2014-05-29 | 信件编号: | 201405291058522561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家房屋是拆迁房,现想办土地使用证,不知现在可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吗?需要什么手续?谢谢了!希望回帖。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自然资源局 处理时间:2014-05-30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网民小徐你好: 你家房屋拆迁安置在哪里,是安置自建房还是套房?安置自建房的可执县政府用地批复、红线图、安置合同、房产证等材料申请办理土地证;套房安置的有新庙段安置房、瑶上安置房、朝阳安置房、泗竹坑安置房等,新庙段安置房、瑶上安置房、朝阳安置房均有拆迁户陆续执安置合同、房产证等材料来我局办理土地证,安置在泗竹坑等在建安置房的拆迁户需房屋整体竣工验收后,执安置合同、房产证等材料申请办理土地证。 办证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国土局窗口(中环世纪四楼), 联系电话:15716020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