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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咨询县医院
来 信 人: 张启文 来信日期: 2017-06-07 信件编号: 201706070435524050
信件内容:

    我的妻子于2017年1月在宁化县医院生育一小孩。我的户口在本县石壁镇,妻子的户口在长汀县,在厦门办理了医保。生小孩前,我们在宁化办理了结婚证,也办了准生证。请问县医院,像我们这种情况可以在宁化县医院领取住院分娩400元的补助吗?请回复。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县医院
处理时间:2017-06-08
处理状态: 处理完
答复内容: 张先生,您好!您咨询的住院分娩400元补助回复如下:补助对象必须是农村户口;农村户口的可在户籍所在地补助,但必须收取住院发票原件;如果要在宁化补助,必须提供你长汀县的户口簿原件(收取复印件)和未领取过400元的补助证明书及住院发票原件(原件将被收取)到石壁镇计生部门领取400元补助。 宁化县医院 2017年6月8日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县医院
处理时间:2017-06-09
处理状态: 处理完
答复内容: 张先生,您好!您咨询的住院分娩400元补助回复如下:补助对象必须是农村户口;农村户口的可在户籍所在地补助,但必须收取住院发票原件;如果要在宁化补助,必须提供你长汀县的户口簿原件(收取复印件)和未领取过400元的补助证明书及住院发票原件(原件将被收取)到石壁镇卫生院领取400元补助。 宁化县医院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