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咨询县医院 | ||||
来 信 人: | 张启文 | 来信日期: | 2017-06-07 | 信件编号: | 201706070435524050 |
信件内容: | 我的妻子于2017年1月在宁化县医院生育一小孩。我的户口在本县石壁镇,妻子的户口在长汀县,在厦门办理了医保。生小孩前,我们在宁化办理了结婚证,也办了准生证。请问县医院,像我们这种情况可以在宁化县医院领取住院分娩400元的补助吗?请回复。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医院 处理时间:2017-06-08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张先生,您好!您咨询的住院分娩400元补助回复如下:补助对象必须是农村户口;农村户口的可在户籍所在地补助,但必须收取住院发票原件;如果要在宁化补助,必须提供你长汀县的户口簿原件(收取复印件)和未领取过400元的补助证明书及住院发票原件(原件将被收取)到石壁镇计生部门领取400元补助。 宁化县医院 2017年6月8日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医院 处理时间:2017-06-09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张先生,您好!您咨询的住院分娩400元补助回复如下:补助对象必须是农村户口;农村户口的可在户籍所在地补助,但必须收取住院发票原件;如果要在宁化补助,必须提供你长汀县的户口簿原件(收取复印件)和未领取过400元的补助证明书及住院发票原件(原件将被收取)到石壁镇卫生院领取400元补助。 宁化县医院 2017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