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关于违章处理请人代办理的咨询。 | ||||
来 信 人: | 阿黎 | 来信日期: | 2017-05-20 | 信件编号: | 201705201128355692 |
信件内容: | 本人因为工作忙,需要处理电子眼拍摄到的交通扣分处罚,下个星期就驾驶证重新计分周期了,请问可不可以请别人代替我去宁化交警大队办理扣分,如果可以的话,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给代替人?原件还是复印件?谢谢!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7-05-22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委托他人前来处理上述违法,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签名,捺手印);委托人(处罚人)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行驶证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经审查比对确属违法人违法才可以处理,否则不予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