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离婚后户口迁出怎样办理? | ||||
来 信 人: | 匿名 | 来信日期: | 2014-05-20 | 信件编号: | 201405200625423817 |
信件内容: | 我嫁安远本乡,离异好几年,这次回家从男方迁出户口,应该怎样办理?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4-05-20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你可将你原户口薄挂失,重新至原户籍地派出所出据你和孩子的户籍证明(去时带上你与前夫的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在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完户籍证明后再至你想要迁入的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即可,具体情况请到户籍地派出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