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协警违法执法 | ||||
来 信 人: | 项洪海 | 来信日期: | 2017-04-20 | 信件编号: | 201704200918329982 |
信件内容: | 2017年4月20日,我车闽DD乚393在江滨路暂停2分钟而且我人就在旁边,有跟协警沟通,协警强制拍照,望公安局能否妥善处理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7-05-03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4月20日,交警大队巡逻人员在江滨路发现闽DDL393车辆违法停车,经口头警告要求该违停车辆驾驶员开车驶离,但是驾驶员始终不听交警指挥拒绝驶离,其违停行为严重影响路面车辆畅通和安全,为保障道路顺畅和通行安全,巡逻人员对该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并录入违章处罚系统依法进行处罚。经核实交警大队此次对违法停车行为取证和处罚程序合法有效,请当事人及时到交警部门处理。交警大队始终开展人性化执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轻微违法行为,如对当事人口头警告后立即驶离的将不予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