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宁城物业拒不退还水电公摊费用 | ||||
来 信 人: | 永利 | 来信日期: | 2017-04-01 | 信件编号: | 201704010345545249 |
信件内容: | 宁城物业从2016年6月以后,未将部分业主上交的水电公摊费用交电力公司,同时又拒不退还业主。请有关部门进入调查。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物价局 处理时间:2017-04-06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您所投诉的问题,该公司承诺将2016年6月以后业主交纳的公摊水电费退还业主,退款通知已张贴在各个楼道与主要公告栏,退款服务电话:0598-6605510,各相关业主可持相关凭据前往翠江明珠物业服务处(区内幼儿园一层)办理。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大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