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下一批公租房什么时候有? | ||||
来 信 人: | 黄小红 | 来信日期: | 2017-03-28 | 信件编号: | 201703280355264519 |
信件内容: | 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是不是住进去了就可以占为己有,住着一辈子!或者说还可以当作自己私有物品拿去转租或者闲置,从中谋取私利赚取差价。 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不是租给真正需要的人士,帮助解决住房问题吗? 有关部门是不是得定期对住进去的人员进行盘查和清除呢?对于那些已经不符合条件的是否应该收回发放给真正需要的人。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住建局 处理时间:2017-03-29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各类保障性住房相关准入条件的批复》(宁政文【2014】14号文)我县公租房实行预登记制度,具体为: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对象可到县公务员局、人社局社保中心、翠江镇及所属的居委会、村委会、总工会、民政局等对应的相关六类对象单位申请预登记姓名和联系方式。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