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关于三轮摩托车喷码统一管理的问题 | ||||
来 信 人: | 李四 | 来信日期: | 2017-01-22 | 信件编号: | 201701220652113944 |
信件内容: | 我想问问,这样统一管理有何意义?有几辆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员是有证的?三轮车随意调头、随意停车现象有多严重?交通拥堵有多少是应为三轮车造成的?每天街上那么多交警(辅警)有几个是真正上街疏导交通的?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7-01-24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李先生,你好!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关于三轮摩托车喷码统一管理的问题,对您答复如下:三轮摩托车辆所有人持本人身份证(本县户口)、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明到县交通局运管所申请统一编号、喷涂扩大号码、登记车主信息建立档案,同时登记驾驶证、行驶证、残疾证的和已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信息;已统一喷涂编号的载客三轮车,必须于2016年11月30日前对车辆进行注册登记,办理号牌和申领摩托车驾驶证,购买保险,补办车辆和驾驶证年检审手续。 另外,重新规划了8个载客三轮车停靠点,对停靠点进行停车位划定,设置停车牌,载客三轮车停车位,在停车区域,按顺序停放,不得争抢、拥挤,停车区域外不得停放载客三轮车,违反规定的按违反禁令标志给予罚款150元,记3分处罚。2016年11月1日起,由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质监)、县残联组成载客三轮车联合整治组对城区载客三轮车开展路面整治工作,并利用城乡电子监控探头录入载客三轮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无牌照车辆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的按照车辆编号和车主身份信息录入交通违法系统,定期通知车主和驾驶人在15日内接受处理,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主动接受处理的一律暂扣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