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小溪村五坑口60号违建 | ||||
来 信 人: | 路人 | 来信日期: | 2017-01-18 | 信件编号: | 201701181001094662 |
信件内容: | 位于小溪村五坑口60号,该违建户于2015年2月13日被城建巡查发现制止,并通过电视曝光,现在又加盖了铁皮瓦,然后趁现在年底和下雨天在砌墙并准备订模板、倒水泥,请城建执法部门秉公执法,一视同仁,给周围邻居一个公平的处理办法!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城市管理局 处理时间:2017-01-22 处理状态: 处理中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城市管理局 处理时间:2017-01-22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感谢网友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您所反映的该户,翠江镇人民政府按照县主要领导接访的批示精神现场协调,于2016年12月24日同意:1、该户1991年建有的约80平方米未取得两证的一层砖木结构瓦房可以翻新成一层树脂瓦房;2、瓦房前约50平方米违建多年的一层混凝土楼房因考虑楼板老化漏水和散热等原因,暂允许临时搭建高度为50公分以下的隔热层。具体情况请向翠江镇人民政府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