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希望政府给条生路 | ||||
来 信 人: | 张招华 | 来信日期: | 2016-11-24 | 信件编号: | 201611240724384824 |
信件内容: | 现有龙陂村排上村民张招华,因前几年在外做生意亏损几十万,无法生存,正遇习主席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发展农业的时候,为了生存而选择了回乡创业,在不知道自己家这里是禁养区的情况下,建设了一个180平方米的猪栏,此后,政府说不让养猪,要禁养,可我一个负债回乡创业的人,哪有能力哪有资金去别的地方养,没办法只能在自己家的老猪栏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为了减少污染环境,尽自己的努力把猪粪铲起来用于种植,可现在政府要求关闭养猪场,这无疑是要我的命一样,政府为了别人喝水却不让我吃饭,希望政府不要断了我唯一有希望养家糊口的养殖业,既然家里不可以养,我也配合政府的工作,望政府帮助我另选址来建设养殖场,我发展的目标是种养结合,猪粪干湿分离,水污分离的土猪养殖农场,希望政府可以在大片荒田的地方,帮助我另选址,解决我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龙陂水库的禁养问题,望政府酌情处理,不能因为一个饮用水打死另一个人的生存,愿政府给予帮助,谢谢!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环保局 处理时间:2016-12-02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张招华你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养殖生猪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11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57、58、60条规定,按上述法律及有关规定你应该自行拆除养殖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