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偷偷摸摸执法,没有穿制服和佩戴工作证执法。 | ||||
来 信 人: | 张清宁 | 来信日期: | 2016-10-31 | 信件编号: | 201610311007426864 |
信件内容: | 9月29号早上6点半左右我车停在新桥翠景大厦路段。我本人还在车旁等人,只看到一个穿着白T恤杉的人拿着手机对我拍了照。交通法有规定车上没有人停在那,才算违规停车。执法也应该先说服教育。像他那样执法是以罚款为目地。我希望你们多体谅一下民生。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交通局 处理时间:2016-11-02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公安局 部门处理, 于 2016-11-03 之前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6-11-04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张女士,您好!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只要是在没有设立停车标志的地方随意停车就属于违法停车。现普通百姓对任何违法行为都有举报监督取证的权力,并且证据可以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今后会加大对该路段乱停乱放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欢迎和鼓励广大市民做参与交通管理的志愿者,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督,摄像、拍照取证,向交警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