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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按合同法辞职还要交罚金
来 信 人: 医院离职的人 来信日期: 2016-10-28 信件编号: 201610280944154605
信件内容: 本人与县医院签了三年的合同,因为要去外地发展,故按合同法提前一个月辞职,一个月后离职。可是医院一定要求我赔钱,不然就扣公积金。我到现在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要赔钱,医院有什么权利要求我赔钱,我赔的钱医院用在何处?希望法院能解开我的疑惑!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处理单位:县医院
处理时间:2016-11-01
处理状态: 处理完
答复内容: 您好!如该同志对当时办理离职结果有疑问,请本人前往宁化县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或致电6827899,联系人 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