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工程安全及拆迁赔偿 | ||||
来 信 人: | 周国祥 | 来信日期: | 2016-10-21 | 信件编号: | 201610211213071243 |
信件内容: | 今年2月泉上镇政府委托宁化县采购中心进行了新军吾背至明溪枫溪交界公路工程招标(A7A1),宁化县交通局为业务主管部门,中标单位为宁化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现工程正进行路基基础开挖阶段,10月17日,我家一栋砖混结构1层民房35平方米)和1幢烤烟房(28平方米)被拆,还有沼气池、卫生间、3个谷仓等也同时拆除。现有主房和厨房未拆,路面至我家房子垂直高度有7米多,已经挖到我家厨房墙角了,我的父母亲年迈在家,整天不敢在家睡,生怕有生命危险。现在工程建设方对已经拆除的房子不给予任何赔偿,对现在的安全情况也不予处理,对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全然不顾,我们也不知道该找谁能为我们解决问题,希望政府能够出面协调。今天台风大雨即将来临,我家的房子危在旦夕,情况紧急,务必请领导关心! |
处理情况: |
待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