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计生证明 | ||||
来 信 人: | 王贤辉 | 来信日期: | 2016-10-21 | 信件编号: | 201610211013438774 |
信件内容: | 因家里急需危房改建,在办理批建过程中要办理父亲的计生证明。 家里两个儿子,按当时国家政策是超生了一个,但90年初罚款也已经交了,就是当时体系不够完整,只是村里开了一个收据,并且没有保存好,导致现在开计生证明非要提供当时的收款收据。 当时办理此项业务的村委书记也死了,无法提供证明了。 这不是扯淡吗? 户口本上 也只有我兄弟两的名字,现在都是联网的,一查便知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没有违法干嘛不给开计生证明。 作为我们纳税公民来说,乡下当权者却没有给我们这些守法的公民办理好事情。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计生局 处理时间:2016-11-01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王贤辉同志,据查你父母已于10月12日已到淮土镇卫计办开具了计生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