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为何我县对民办教 师补偿至今还无动静? | ||||
来 信 人: | 罗体清 | 来信日期: | 2016-10-11 | 信件编号: | 201610110918184156 |
信件内容: | 我是一名76年至84年的民办教师,任教八年整。现在全国各地都对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进行补偿。邻省江西已发放到手,中央、省里都有文件,为何我县至今还无动静?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教育局 处理时间:2016-10-12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根据省《转发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教人〔2012〕68号)和《关于妥善解决辞退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实施对象为98年后在册的被辞退代课教师。我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周边县实施情况,出台了《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妥善解决原代课教师养老补助等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6〕108号),对98年后在册的被辞退代课教师进行摸底、初审、核查、公示、补偿。作为76年至84年的民办教师,不属于此次实施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