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宁化县东方广场商住楼电梯无人检验维修问题 | ||||
来 信 人: | ms | 来信日期: | 2016-09-28 | 信件编号: | 201609281058471321 |
信件内容: | 宁化县东方广场商住楼电梯自2016年6月份至今,260多户人家出入的电梯无人管理、无人维修,故障频发,多次向开发商和物业反映,都无所事事没派人进行检验和维修,把人的生命当儿戏。因此请有关部门督促开发商和物业必须对居住在此的人员负责,按规定时间对电梯进行检验。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应急局 处理时间:2016-10-08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质监局 部门处理, 于 2016-10-31 之前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处理单位:质监局 处理时间:2016-10-28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东方广场小区在用电梯13部,因存在电梯底坑积水、警铃失效、补偿链过长运行时异响、运行时晃动等故障,之前的电梯维保单位5月底已与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好家园物业管理公司解除了维保合同。我局发出了指令书,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整改,并在各电梯入口贴出告示告知广大业主。6月份召集了开发商、电梯生产厂家、物业公司就小区电梯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一事进行了磋商,最后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首先对13台电梯进行全面整修,再重新与有资质的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因重做底坑防水层比较费时,故整修所用时间较长,但在整修期间电梯都由电梯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在维保。现好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经与电梯维保单位达成初步协议,待签订电梯维保合同后向三明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申请2016年度定期检验。 |